26.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8 條之規定,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哪些措施?
(A)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B)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C)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D)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警察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E)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警察得強制其離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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