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31 題為題組《居住證暫行條例》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施行。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者,可以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當地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等服務,過去需要返回戶籍地辦理的證件也可以在居住地直接辦理。請問:
28. 「居住證」制度的前身為暫住制度,沒有暫住證的外來人口會被處罰或遣返,暫住制度對外地人帶有明顯的歧視。暫住制度的實施與下列哪一政策關係最密切?
(A)大西部開發政策
(B)上山下鄉運動政策
(C)人口城鄉分隔政策
(D)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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