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繳納押標金不予發還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
(A)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B)得標後拒不簽約。
(C)廠商之標價偏低,有採購法第58條所定情形而未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者。
(D)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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