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桃園 1 名牙醫師去年 5 月 19 日替 1 名國中少女製作假牙過程,卻不小心將手中的高速手機(渦輪機頭)碰觸到她右舌根導致撕裂傷,女子血流如注、痛苦不堪,向醫師提告業務過失傷害罪。請依據新聞判斷,牙醫師被告業務過失傷害罪會成立嗎?
(A)不成立,業務上的正當行為
(B)不成立,依法令的行為
(C)成立,醫療行為有疏失
(D)不成立,緊急避難行為。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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