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群法律人士為了爭取《法官法》立法而走上街頭,向來被認為保守的法律人,眼看司法改革的腳步卻是如此緩慢,今日在「民間推動法官法行動聯盟」號召之下,臺灣各地的律師團體僅透過緊急動員,集結到臺灣民主紀念館前,呼應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迫切需求,加入「我要法官法」的遊行活動,期望能以律師的社會影響力,呼籲朝野立委能不分黨派,儘速審查《法官法》三讀通過。遊行當天除了有「民間推動法官法行動聯盟」參加之外,尚有「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北市律師公會」等成員代表加入遊行的行列,在街頭上演行動劇,表達希望藉由《法官法》的立法,淘汰壞法官、避免烏龍判決等訴求。根據上述,請回答第1題:
1.看完上述文章後,可以得到下列何種結論? 
(A)律師公會透過遊說立法委員支持法官法立法,具有壓力團體的性質 
(B)律師為了制定新法案走上街頭雖立意良善,但與法律人的客觀立場相違背 
(C)律師公會希望制定法官法監督法官品質、改善司法體制,具有政治團體的性質 
(D)該團體最終目的為推出代表該團體的立委候選人,進入立法院加速法官法的審查。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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