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作文︵四十分︶說明  :請由右至左直式書寫,並加標點符號,違者按規定扣分。 限用黑色、藍色原子筆、鋼筆或毛筆︵不得使用鉛筆︶書寫,違者按規定扣分。 不得以詩歌或書信體寫作,違者不予計分。題目: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4232
統計:A(217),B(43),C(4574),D(6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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