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停止營業20日之行政處分,其20日應如何計算?
(A)其始日不計算在內,其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
(B)其始日不計算在內,其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照計
(C)其始日不計時刻以1日論,其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
(D)其始日不計時刻以1日論,其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照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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