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有一份政府公報提到:「將『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海軍總司令』、『總指揮』等立予取消,設編遣區負責辦理編遣工作;期間內各部隊原有長官照舊供職,待編遣完畢後由委員會重新任命,現有軍隊留待原地待命;非奉委員會命令不得移動,分別編遣一、二、三、四集團軍及山東、川、康、黔、滇各部隊等」。請問:
34.此法為何時所提出?
(A)辛亥革命成功時
(B)北伐大業完成時
(C)對日戰爭結束時
(D)政府宣布解嚴時。

參考答案

答案:B[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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