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工程採購以總價結算方式辦理者,可於招標文件規定保險費「多要退、少不補」之條款(即契約金額較廠商實際支付金額為多要退,契約金額較廠商實際支付金額為少不補)。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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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下列不是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應先評估確認事項: (A)可提升採購效率。(B)可確保採購品質。 (C)減省採購人員責任。 (D)無增加經費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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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為利契約風險分擔,不論履約時間長短,機關不宜於工程契約中訂明無物價指數調整之規定,以減少履約爭議。(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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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3 採購法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或依其他法規規定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第65條(A)O(B)X
- 981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審查、監造、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對技術、工法、材料、設備或規格,為違反法令之限制或審查,因而獲得利益者,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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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1 共同供應契約之訂約廠商於契約有效期內,以更優惠之價格或條件供應本契約之標的於適用機關或他人者,訂約機關應與廠商終止或解除本契約。第93條(A)O(B)X
- 43 廠商之服務費用按月或分期支付者,如欲保留部分價金於完成全部服務項目後支付,其保留額度以不逾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A)O(B)X
- 44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其招標文件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服務之項目、工作內容及需求計畫。其需求計畫之內容並得包括計畫緣起、需求說明、基地現況、地質資料、工程經費上限、預
- 40 契約以工作天計算之工程,廠商提前9日完工,機關於履約期限最末日辦理驗收,經驗收有瑕疵機關要求廠商於驗收次日起5日內改善完成,無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廠商逾機關規定改善期限4天(中間包含2天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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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小規模(例如工程經費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或區位偏遠之工程,其服務費用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預估編列,但仍應受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百分比上限之限制。(A)O(B)X
- 992 共同供應契約之訂約廠商於契約有效期內,以更優惠之價格或條件供應本契約之標的於適用機關或他人者,訂約機關得與廠商協議變更本契約。第93條(A)O(B)X
- 47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監造服務,其派遣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人員之資格、人數、是否專任、留駐工地期間及權責分工,應於委託契約載明。(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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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4 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與廠商有爭議未能解決者,由訂約機關處理之。第93條(A)O(B)X
- 2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應一併成立3人以上之工作小組,其成員並不以機關人員為限,且至少應有1人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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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招標文件列有得協商更改之項目者,除已標示固定金額或費率給付者外,價格須列為協商項目之一才合理。(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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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8 某中央機關採購辦公傢俱一批,預算金額50萬元,其中部分項目可從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計45萬元,部分項目無法自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5萬元,得逕洽同一廠商採購。第93條(A)O(B)X
- 10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3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者,應予辭職或解聘,不得辦理評選。(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