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佳萱和芸馨兩姊妹一起做家事,就拖地而言,佳萱需要 15 分鐘,芸馨需要 20 分鐘;洗衣服的工作,佳萱需要 17 分鐘,芸馨需要 13 分鐘。依「比較利益」法則,兩人應如何分工較好?
(A)佳萱負責洗衣服,芸馨負責拖地
(B)佳萱負責拖地,芸馨負責洗衣服
(C)佳萱一手包辦兩項工作
(D)芸馨一手包辦兩項工作。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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