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發行人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後,當附認股權公司債持有人請求認股時,發行人或其代理機構於受理認股之請求並收足股款後,應登載於股東名簿,並於幾個營業日內發給新股或股款繳納憑證?
(A)一個營業日
(B)二個營業日
(C)三個營業日
(D)五個營業日。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