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下列哪些應以共有部分辦理登記?(答案完全者才給分)①區分所有建物依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之圖說標示為專有部分②區 分所有建物依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之圖說標示為共用部分③區分所有建物依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之圖說標示為約定專用部分 ④經起造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按其設置目的及使用性質約定為共有部分
(A)②④
(B)②③④
(C)②
(D)②③。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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