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車禍發生時,為使失去知覺的傷者儘速恢復知覺,應向傷者拍打搖動。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 在深夜凌晨人車稀少,可以超速行駛。(A)O(B)X
- 肇事處理,不可斤斤計較責任誰屬,應發揮道德精神救人為先原則,以免延誤,增大傷亡與損失。(A)O(B)X
- 變換行車方向,除顯示方向燈、看照後鏡外,應養成擺頭查看之好習慣,以掌握自身周圍之車輛或行人。(A)O(B)X
- 237機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幾公里以上即可能遭處罰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吊扣牌照3個月,及接受道安講習?(A)40公里(B)50公里(C)60公里。
- 抬頭遠看,增大目視距離,保持足夠行車安全距離和間隔,為肇事預防要點之一。(A)O(B)X
- 行車由巷道轉入幹道時,應先停車查看,確定安全無虞後再駛入。(A)O(B)X
- 下列何者並非機車行駛時應開亮頭燈之情形?(A)夜間或行經隧道(B)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C)行經市區道路。
- 夜間行車,如來車不變換近光燈,可以用遠光燈來報復增加安全。(A)O(B)X
- 234機車車身式樣、車身、頭燈等設備或使用性質、顏色等如要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違反者以下列何者為處分對象?(A)車主(B)駕駛人(C)變更設備的機車車行。
- 在夜間或雨天路滑時,應減速慢行,可增加行車安全。(A)O(B)X
內容推薦
- 機車雨天行駛應減速慢行,並預作煞車。(A)O(B)X
- 行駛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應打開方向燈,以警示前、後方車輛,使用後應立即將方向燈切換復原。(A)O(B)X
- 機車之前置物籃載物不要太多或太重,以免影響方向把手之操作,危及行車安全。(A)O(B)X
- 遇顛簸、凹凸不平之道路時,路面狀況變化大,應握穩把手並提高車速,快速通過。(A)O(B)X
- 假使我騎車載人,更要處處小心謹慎,因為人命關天,乘客的生命操縱在我手上。(A)O(B)X
- 不良的駕駛習慣都是由於不正確、不適當的自然習慣養成,如跟車太近、任意變換車道超車、搶道轉彎、超速或匆忙駕駛等。(A)O(B)X
- 機車行駛,忽然穿插駛進行進中汽車前方,是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A)O(B)X
- 汽車軸距愈長則轉彎時內輪差愈大,機車應避免駛近其內輪差範圍,以免發生擦撞的危險。(A)O(B)X
- 汽車照後鏡的角度無法完全看清車外狀況,機車應避免長時間行駛在死角內以免發生意外。(A)O(B)X
- 有「防衛駕駛」觀念的駕駛人,會事先做應變措施,預防違規之人、車危害自己的行車安全。(A)O(B)X
- 機車應避免做不必要的緊急煞車。(A)O(B)X
- 不肇事,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行車安全的主要條件。(A)O(B)X
- 煞車時有異聲,是不正常現象,應該檢修。(A)O(B)X
- 煞車時有異聲,是正常的現象,不必檢修。(A)O(B)X
- 騎車時每一秒時間,每一處空間,都要注意安全。(A)O(B)X
- 機車應儘量避免緊跟大型車輛之後方或側方行駛,如有突發狀況,則無法提早應變。(A)O(B)X
- 駕駛人騎車如因過失致人於死傷,在法律上要負刑事(判刑)、民事(賠償)及行政(吊銷駕照)等三種責任。(A)O(B)X
- 駕駛人為了趕時間而闖紅燈,應處罰鍰,不記違規點數3點。(A)O(B)X
- 如有空間,機車在任何地方均可前進及迴車。(A)O(B)X
- 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有人穿越,機車仍可鑽空通過。(A)O(B)X
- 駕車闖紅燈因而肇事致人重傷者,無須吊扣其駕照。(A)O(B)X
- 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者,處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A)O(B)X
- 駕駛人騎車時應按遵行方向行駛,違者除罰鍰外並違規記點。(A)O(B)X
- 機車行經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時,可以快速通過,不須減速慢行,以免道路壅塞。(A)O(B)X
- 安全帽受過強力撞擊後,若外觀沒有損壞則不必更換。(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