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機關認為該總標價無顯不合理,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該最低標雖主動表示標價錯誤,要求不決標予該最低標,機關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說明及差額保證金,仍得辦理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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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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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機關得於例假日及放假日,連線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上網作公告作業其公告日為假日。(A)O(B)X
- 122 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A)O(B)X
- 16 機關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採最低標決標,招標標的在2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應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但招標標的僅1項而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
- 8 機關允許廠商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當機關之招標文件須作更正時,必須刊登更正公告。(A)O(B)X
- 78 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服務,機關現有電腦軟硬體及通信設施,其所有權將移轉予得標廠商者,廠商之報價無須分別載明現有電腦軟硬體及通信設施之折價及契約期間之費用。(A)O(B)X
- 7 機關允許廠商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當機關之招標文件須作更正時,除刊登更新公告外,需個別通知領標廠商。(A)O(B)X
- 121 採購法中監辦人員之監辦,對於機關所為實質或技術之審查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不得提出意見。(A)O(B)X
- 46 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最低標依機關所定期限提出說明後,機關如認為該說明合理,則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
- 77 機關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得採二階段評選:公開徵求廠商提出設計建議書,經評選入選者再邀其提出設計作品供評選。(A)O(B)X
- 15 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依招標文件規定在2種以上者,由機關擇其中1種或以新臺幣折算總價,以定標序及計算是否超過底價。該折算總價,依辦理開標前1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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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機關發現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令情事,且情節重大時,於給予申辯機會後,始得將其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A)O(B)X
- 88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規定評選委託專業服務廠商,如最優勝廠商有2家以上,且非採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計費時,則以抽籤方式決定優先議價廠商。(A)O(B)X
- 128 機關對於採購標的,基於廠商交付標的之品質、功能、使用效益等差異之考量,而訂定不同之底價,尚無不可。(A)O(B)X
- 23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訂定底價應報上級機關核定。(A)O(B)X
- 15 政府採購卡指金融卡業務機構發給機關,用以支付政府採購價金之金融卡,轉帳卡、儲值卡。(A)O(B)X
- 8 機關發現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令情事,且情節重大時,無需給予申辯機會,即得先將其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A)O(B)X
- 5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與廠商之履約爭議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因機關不同意致調解不成立者,廠商提付仲裁,機關不得拒絕。(A)O(B)X
- 16 政府採購卡指信用卡業務機構發給機關,用以支付政府採購價金之信用卡,轉帳卡或儲值卡。(A)O(B)X
- 129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採不分段開標之採購,得於所定開標時間到達前先打開投標廠商標封審查其資格與規格,以減省開標時間。(A)O(B)X
- 89 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以1家為限。(A)O(B)X
- 6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與廠商之履約爭議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因機關不同意致調解不成立者,廠商提付仲裁,機關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決定是否接受。(A)O(B)X
- 24 成本分析時應注意數量與完成履約目的之相當情形,但對所列之雜項費用及管理費用之合理比例得予忽略。(A)O(B)X
- 9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稱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之人員;不包括處理爭議處理之人員。(A)O(B)X
- 130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辦理委託研究發展,其費用未達公告金額者,不得依「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規定辦理。(A)O(B)X
- 25 物價指數調整-以現在之採購價格為基礎,利用相關物價指數調整。但應注意關連性及究係部分調整或全部調整。(A)O(B)X
- 10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稱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A)O(B)X
- 7 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廠商資格認有違反法令,因時間急迫,故可以電話方式向機關提出異議,不用提出書面文件。(A)O(B)X
- 18 機關及廠商以電子化方式辦理採購,依規定應簽名或蓋章者,應以電子簽章為之。(A)O(B)X
- 90 公告金額以上專業服務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者,其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但對於未獲選者無需敘明原因。(A)O(B)X
- 8 廠商提出異議,招標機關評估其事由,縱認其異議有理由者,仍不得自行撤銷、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應待申訴審議結果。(A)O(B)X
- 131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所稱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指在相關專業領域著有專書或研究報告等有特殊表現或貢獻者,尚無須經機關認定。(A)O(B)X
- 11 某機關採購主管於91年2月底離職後,擔任B公司之負責人,B公司於93年3月參加該機關辦理之採購,並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A)O(B)X
- 19 政府支付採購價金,得以政府採購卡為之。(A)O(B)X
- 132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所稱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得為在相關專業領域著有專書或研究報告,經機關認有特殊表現或貢獻者。(A)O(B)X
- 26 機關以選擇性或限制性招標辦理採購者,採購契約之價款得高於廠商於同樣市場條件之相同工程、財物或勞務之最低價格。(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