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應依下列何種程序提出救濟?
(A)抗告,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普通庭為之
(B)聲明異議,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
(C)申訴,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
(D)申復,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上級警察機關為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