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民法規定,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幾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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