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辦理法院囑託土地界址鑑定案件,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法院指定鑑測日期經排定後應依期辦理,如有困難時得聲請法院改期。
(B)地政機關辦理法院囑託鑑測案件,當事人應於期限內繳納費用,如未於期限內繳費者,地政機關得不派員執行鑑測業務並函復囑託法院。
(C)鑑測之土地,如地籍圖原經界線有錯誤者,應暫不予辦理,並先函復囑託之法院。
(D)應會同法官及當事人實地勘查,並將法官現場囑託事項記錄於「法院囑託鑑測案件法官現場囑託事項紀錄表」內,據以施測。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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