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行政程序法第 6 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為下列何種原則之表現?
(A)平等原則
(B)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C)生存最低保障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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