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我國專利之損害賠償計算之方法?
(A) 專利權人提供證據以證明其損害之金額
(B) 計算專利權人通常可獲得之利益
(C) 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總銷售額
(D) 依授權實施該發明專利所得收取之合理權利金為基礎計算損害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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