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有關當事人各項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能力指在訴訟程序上得為當事人之資格
(B)訴訟能力指能為言詞上爭論之能力
(C)無意思能力即無訴訟能力
(D)一般而論於事實審程序中,有訴訟能力即有辯論能力
(E)於法律審程序中須以責任能力為必要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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