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題組:12.5%(每題2.5分) (一)民國76年8月爆發一群女性員工因於招考時與雇主切結約定:「凡是女性員工結婚或懷孕就自動離職。」而被迫離職的事件,當時國內並沒有相關法律可以規範這種不合理的性別歧視,於是婦女團體著手起草「甲」法草案,直到民國91年才通過。法律中明文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雇者的招募、進用、配置、考績或升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請回答下列問題:
36. 上述婦女團體著手起草「甲」法草案,應是指下列何者? 
(A)《性騷擾防治法》 
(B)《性別平等教育法》 
(C)《民法》 
(D)《性別工作平等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