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來源不明之化粧品不得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違反者將會
(A)處新臺幣壹萬貳仟元罰鍰
(B)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C)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且物品沒入銷燬
(D)物品沒入銷燬。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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