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國努力融合 120 萬穆斯林難民,但卻面臨兒童婚姻問題。在巴伐利亞,未滿 16 歲的兒童新娘有 160 人,介於 16 歲到 18 歲的則有 550 人。這些兒童新娘絕大部分都由神職人員根據伊斯蘭教法主持婚禮完婚。德國的合法結婚年齡是 18 歲,經過特別允許,可以在 16 歲結婚,所以兒童婚姻在德國是違法的,政府是否應該承認,成為難題。 西元 2016 年 6 月,巴伐利亞的班貝格法院正式承認一位 21歲的敘利亞男子跟他 14 歲表妹的婚姻關係,使得兒童婚姻變成眾所矚目的問題。先前他們來到巴伐利亞,當地的青年福利處因兩人違反德國法律而將其拆散,並把女孩的監護權交給地方法院,因為根據德國的兒童福利法,不滿 16 歲的兒童一定要有監護人,男方因此向班貝格法院提出上訴。法院判定他們的婚姻有效,因為其婚姻符合敘利亞的法律。
28.根據上文可判斷,兒童新娘的婚姻在敘利亞有效,但在德國可能無效的原因是哪兩種社會規範的衝突?
(A) 敘利亞法律規範 vs.德國法律規範
(B)敘利亞法律規範 vs.德國倫理道德
(C)敘利亞宗教信仰vs.德國風俗習慣
(D)敘利亞風俗習慣vs.德國風俗習慣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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