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臺北市、新北市和基隆市在地理空間上來說,實為不可分隔的大都會區,故有人提議合併成一個行政區。請問合併的理由,下列何者正確?(甲)屬於同一行政層級(乙)各行政區升級為直轄市,可增加分配款稅收,以解決行政區內的問題(丙)跨行政區內的水資源供給(丁)生活經濟等已成為一個社會共同體(戊)垃圾、墳墓、廢水、廢氣、廢土等,已非個別行政區可解決 
(A)(甲)(乙)(丙) 
(B)(甲)(丁)(戊) 
(C)(乙)(丙)(丁) 
(D)(丙)(丁)(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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