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甲向乙借款新臺幣 100 萬元,借期 1 年,約定利息以週年利率百分之三十計算,俟借期屆滿,乙向甲請求償還借款本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之間關於借款利息的約定,因違反禁止規定而全部罹於無效
(B)乙得向甲請求償還本息新臺幣 130 萬元,但甲得僅償還新臺幣 120 萬元
(C)甲向乙任意給付超過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部分的利息,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
(D)甲、乙之間成立使用借貸契約,係屬要物契約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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