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37-40題臺北縣永和市43歲的羅先生18歲考取機車駕照,監理機關疏忽將他的駕照英文字母「U」誤植為「V」,一錯就錯了25年;每當他騎車遇警察攔檢,常因為警方查不到他的駕照資料而被開單,前後收過25張無照駕駛罰單,讓他飽受煎熬。羅先生因不勝其擾,2003年,曾到板橋監理站申訴,監理站人員卻要求他先繳清罰單,才能申訴變更資料,但他認為明明是監理站的錯,卻要他先繳錢,非常不公平;所以在監理站大聲抗議,迫使主管出面同意更正,並換發新駕照及取消無照罰單。羅先生以為駕照換新後,惡夢已經結束,誇張的是,駕照換新後,監理處的電腦資料卻仍未更正,讓他又多接到好幾張無照駕駛罰單。羅先生後來向臺北縣金議員陳情,昨天請臺北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長吳先生及一名警員到場,要求警員當場持掌上型電腦清查羅先生的駕照資料,結果真的查無資料。監理所科長吳先生指出,經他請同仁清查後,發現電腦資料確實誤植羅先生駕照號碼的英文字母,因此將於周一上班時更正駕照資料,並取消因為誤植所開出的無照罰單。
37. 請問,交通警察針對駕駛人違規開的「罰單」是屬於哪一種行政程序:
(A)實施行政指導
(B)締結行政契約
(C)訂定法規命令
(D)作成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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