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得經依相關規定受處罰後,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其申請定居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多久?
(A)6個月
(B)1年
(C)2年
(D)3年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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