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警察勤務條例」暨內政部警政署 108 年 2 月 19 日警署行字第 1080058950 號函規定,有關警察勤務時間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每日勤務時間為 24 小時,起迄及交接時間由警察局定之
(B)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 8 小時為原則,無法因應需求時,以 10 小時為度,或以週休 2 日每週合計 50 小時以下勤務時數管制
(C)每日編排 10 小時仍無法因應治安需求時,應由分駐(派出)所長召開座談會,依據轄區治安及警力狀況等條件,研擬各勤務執行機構需增排之勤務時數,必要時,得於 2 小時以內延長之
(D)員警每日常態服勤 8 小時或可服勤 12 小時,悉依該管分駐(派出)所長綜合一切因素考量排定,尚無法由員警以個人因素或意願提出申請

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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