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受理室內裝修圖說文件之審核,應於收件之日起            內指派審查人員審核完畢。
(A)七日
(B)九日
(C)十日
(D)八日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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