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北洋政府有一段《外交交涉紀要》寫著:「膠澳地方,日本以兵力取之於德人,雖有交還之宣言,實際上數年以來,仍在日本之掌握,我國此次若不簽字,則交還一事更屬空言。於日本並無所損傷,於我則實有不利,是簽字之權操之於中國,而交還與否仍在日本,此不簽字之害也。」試問:文中指「日本以兵力取之於德國」是指那一時機?
(A)日俄戰爭
(B)第一次世界大戰
(C)第二次世界大戰
(D)韓戰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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