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按「房地合一」課稅制度計算個人房屋、土地交易之課稅所得時,如未提示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者,稽徵機關應如何計算其費用?
(A)按房地成交價額5%計算
(B)依財政部公告各地區房屋評定現值之一定比例
(C)依時價核定
(D)不得認列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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