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關於公務員懲戒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由公務員所屬機關逕行為之
(B)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公務員須先送監察院彈劾後,再移送懲戒法院懲戒
(C)同一行為,不受懲戒法院二次懲戒
(D)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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