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關於債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重要之爭點有錯誤,而為和解者,得以錯誤為由撤銷之
(B)於數宗給付中得選定其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其選擇權屬於債務人
(C)買受人受領遲延時,出賣人得以買受人給付遲延為由,解除契約
(D)清償期到來之金錢利息債權仍從屬於原本債權,不得將其與原本債權分離而單獨讓與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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