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而致人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 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者,除罰鍰外,牌照應(A)吊扣3個月(B)吊銷(C)吊扣6個月。
- 以最短路徑從松山機場搭計程車至圓山大飯店無須行經下列何路段(A)民權東路(B)承德路(C)民族東路。
- 汽車行駛至多車道交岔路口欲左轉彎,未利用左轉彎專用道,或未設左轉彎專用道路口,未利用內 側車道轉彎者,應處新臺幣(A)600元號以上1,200元下(B)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C)900元以
- 計程車駕駛人新領或換發執業登記證後,距年度查驗期間未滿(A)3個月(B)半年(C)9個月 者,得准予隔年再行辦理。
-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因擅自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或未事先依規定核准僱用或交予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者,該個人經營計程車原申請人於(A)5年(B)6年(
- 左列那些路段禁止迴車(A)設有禁止左轉標誌之路段(B)劃設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之路段(C)以 上皆是。
-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位於(A)仁一路(B)仁三路(C)仁五路。
-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A)1至3個月(B)3至6個月(C)6至9個月。
- 基福公路西起基隆市暖暖區,經新北市平溪區、雙溪區至貢寮區止,沿途速限(A)暖暖段速限40公里,平溪段50公里(B)暖暖段速限50公里,平溪段40公里(C)全程速限60公里。
-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測驗及格,並經講習合格,應自講習合格之日起(A)6個月(B)8個月(C)12 個月內辦妥執業登記。
內容推薦
- 計程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吊扣執業登記證,而未將執業登記證送交其辦理執業登記之警察機關者,當場暫代保管其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A)O(B)X
- 合格之計程車駕駛人,不論犯何種罪,均需俟有罪判決確定後才可吊扣或廢止其執業登記證。(A)O(B)X
- 汽車駕駛人交會時,在峻狹坡路,上坡車未讓下坡車先行者,應處罰鍰。(A)O(B)X
- 汽車駕駛人僅需具有優良駕駛技術,不需具備急救的常識和技能。(A)O(B)X
- 為維護自身安全,計程車駕駛人載客至郊區或偏遠地區時,到達目的地後不要熄滅大燈或引擎,並隨時保持上路狀態,以便及時反應。(A)O(B)X
- 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之情形,其違規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者,得連續舉 發。(A)O(B)X
- 小型車臨時停車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可左側臨時停車。(A)O(B)X
- 交岔路口有警察指揮,又有燈光號誌,應以燈光號誌為準。(A)O(B)X
- 在山路行車,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A)O(B)X
- 計程車計費表因損壞須修理時,應於修理完成後駛往當地度量衡檢定機構申請複檢。(A)O(B)X
- 行車速度在無速限標誌標線且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A)O(B)X
- 計程車計費表因損壞須修理時,應於修理完成後駛往當地度量衡檢定機構申請複檢。(A)O(B)X
- 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應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才不致影響交 通。(A)O(B)X
- 計程車計費表為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必須經檢定合格,並附加合格印證,才可以使用。(A)O(B)X
-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鳴喇叭兩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俟前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表示允讓後,始得超越。(A)O(B)X
- 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車頂燈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A)O(B)X
- 駕車起步進入車道或變換車道前,應先顯示方向燈,注視後視鏡及頭部擺動查看隔鄰車道車輛動態,藉以消除後視鏡之盲區。(A)O(B)X
- 因隧道內車道壅塞,可變換至較少車輛之車道行駛,以紓解車流量。(A)O(B)X
- 汽車在中途發生故障,無法移置於不妨礙交通處所時,如在市區道路,閃亮左右方或左方之方向燈即可,無需設置車輛故障標誌。(A)O(B)X
-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600元以下之罰鍰。(A)O(B)X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時,其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得小於6公釐。(A)O(B)X
-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於發生事故時不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A)O(B)X
- 汽車駕駛人於領得合格成績單6個月內檢附合格成績單及執業事實證明文件,向同一營業區任一警察局辦妥執業登記。(A)O(B)X
- 僱用或解僱駕駛人,計程車車行不用向核發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警察機關辦理申報。(A)O(B)X
- 在劃有行車分向線黃色虛線路段(A)不得超車(B)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C)超車時得駛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