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吏犯贓致罪,遇赦獲免。因自誓以後再接人錢財,手當生惡瘡。未久,有一人訟者,餽(1)鈔求勝,吏思立誓之故,難以手接。頃之(2),則思曰:「你既如此殷勤,且權(3)放在我靴筒裡。」(馮夢龍 廣笑府)【注釋】(1)餽:贈送。(2)頃之:不久、短時間。(3)權:暫且。
文中「餽鈔求勝」,意思是指下列何者? 
(A)錢收買獄卒,企求早日脫困 
(B)致贈獎金,鼓勵人民檢舉壞人 
(C)送紅包給官吏,盼能打贏官司用 
(D)希望人民踴躍捐錢,補貼官庫。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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