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前一陣子發生校園殺童案之後,兇嫌並沒有逃跑,而是自行報警,留在原地,等待員警前來逮捕。事件經媒體揭露後,約有百餘人義憤填膺,跑去包圍警局,準備教訓兇嫌。我們似乎不證自明的認為,只要一個人犯了罪,他就被剝奪了所有的基本人權,路上隨便一個誰,都可以動手揍這個人。這種私法正義及人權自動喪失論,在台灣社會極為普遍甚至蔓延,但是法治國家不會因為某人犯罪就賦予一般公民毆打或辱罵犯罪人的權力,一個人也不會因為犯罪就自動喪失基本人權的保護,罪犯再壞,也不應由人民私刑制裁。請問:上述劃線部分強調法律的何項功能?
(A)保障人民權利
(B)維護社會秩序
(C)促進社會進步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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