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有關失業給付之請領期間,下列哪些正確?
(A)最長發給 6 個月,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已年滿 45 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 9 個月
(B)符合請領延長失業給付者,於延長失業給付實施期間屆滿前,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失業再認定,保險人應發給當月之失業給付
(C)延長失業給付實施期間屆滿後,申請人仍得繼續請領延長失業給付,直到其延長期間屆滿為止
(D)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或其他緊急情事時,於審酌失業率及其他情形後,得延長前項之給付期間最長至 9 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之,但最長不得超過 12 個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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