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條例規定施行徵收時,應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補償其地價;如經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得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土地折算抵付。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多少比率為原則?
(A)百分之四十
(B)百分之四十五
(C)百分之五十
(D)百分之五十五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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