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張小姐最近經營網購,每月收入甚多,為恐個人所得稅率過高,遂向其鄰居及室友多人租用銀行帳戶,收取客戶支付之貨款,並約定如有收到稅單由張小姐代為繳納,其所為是否構成何種犯罪?
(A)張小姐所為涉及逃稅及特殊洗錢罪
(B)只有逃稅,並未洗錢
(C)張小姐有代為納稅,其所為僅為避稅,不構成逃稅,故亦不會構成洗錢犯罪
(D)張小姐雖然未逃稅,但是利用他人帳戶之行為仍然構成特殊洗錢罪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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